我不是因為話多才寫了這麼多本書。
是因為沒有辦法只寫一本。
我是一個會計師。坐在數字前面的人,習慣把每一件事歸到它該去的科目裡,借貸平衡,一分不差。那個訓練進了骨頭,後來做了什麼都帶著那個習慣——把事情分清楚,放對地方,不留含糊的尾巴。
所以當那些記憶開始在腦子裡響的時候,我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拿筆,是分類。
七歲的下午四點半,電視機前面的畫面——放進卡通那一格。八點整的八點檔,瓊瑤的眼淚,楚留香的扇子——放進電視劇那一格。收音機裡漏出來的歌仔戲調子,劉文正的聲音,鄧麗君的聲音——放進音樂那一格。
分好了,才能寫。寫到底。
這就是為什麼我從來不只寫一本書。
不是因為我話多,是因為每一格都是完整的世界,你不能把它們混在一起說。卡通和電視劇說的是不同的語言,教的是不同的東西,混在一本書裡,就像把應收帳款和應付帳款記在同一個科目——帳面上看起來沒問題,但你永遠看不清楚錢是從哪裡來的,又去了哪裡。
我想看清楚。所以我把它們分開寫。
寫作這件事,我覺得是左腦和右腦輪班的工作。
右腦先來——那些記憶、那些聲音、那些畫面,它們在腦子裡回響的時候,是沒有順序的,是混的,是一個畫面帶出另一個畫面,一首歌漏進另一個季節。那個狀態不能寫,那個狀態只能感受。
然後左腦來接手。
哪些是同一類的?哪些說的是同一件事?哪些應該放在一起,哪些應該分開?這個分類的過程,和做帳是一樣的——不是在消滅那個感受,是在給那個感受找到它該待的位置,讓它待穩了,才能被清楚地說出來。
分類完,才是寫。
這個順序不能亂。亂了就寫不完,或者寫了一半,覺得好像說完了,但其實只說了一半。
我不喜歡說一半。
說一半讓我不舒服,就像帳沒有結清,就像故事說到中間停了,就像你只讀了一本書裡的前三章就把它闔上——那個不完整一直在那裡,像一個沒有關上的抽屜。
所以我寫系列。《光進來的那些年》是三本,因為那個時代給了我們三種不同的光——卡通漫畫是一種,音樂戲曲是一種,電視影集是一種。三種光,三本書,三個抽屜,每一個都關好了,我才能安心。
有人問我:你怎麼可以同時寫那麼多本?
對我來說,不是同時寫很多本,是同一件事情,分幾個格子在說。那些格子在腦子裡同時存在,各自在各自的位置等著被寫完。有時候這個格子的故事成熟了,我就寫這個;有時候另一個格子的聲音比較響,我就去那裡。
不是分身,是分類。
會計師的腦袋不讓我只寫一本書。因為只寫一本書,就必須選擇——這個放進去,那個留在外面。那個留在外面的東西怎麼辦?它還在那裡,它還需要被說出來,它在腦子裡響著,等著。
我沒有辦法讓它一直等著。
所以我繼續寫。
不是因為停不下來,是因為每一個格子都有它自己的重量,都值得被完整地說一次。
那個完整,是我對那個時代的交代,也是對自己的交代。
明穗.木子里
Ink and Branch Publishing / 墨與枝文化工作坊
